浏览数量: 80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8-04-27 来源: 本站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印发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以及《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明确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会议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国务院今年的一件大事。国务院已成立专项协调小组,有关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会议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化机构改革同“放管服”结合起来,着力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日常管理尽责到位、应对突发事件相互补位,形成工作合力,决不允许出现管理“死角”,确保国务院机构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平稳有序、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